全球移民热线 0871-67126025 3月15日-18日,由外联出国发起并举办的第三届投资美国高峰论坛暨美国移民中心展于上海展览中心成功举办。四天的峰会邀请到诸多美国移民局官员、参与撰写移民法的专家、移民律师、经济学家等进行了二十余场专业的论坛,六十余家美国区域中心携优质投资移民项目参展。网易移民频道也应邀前往上海进行现场采访。
网易移民九游娱乐 九游娱乐官方频道记者与上海新闻早报、新闻晚报的记者等一起对美国的移民律师、商业律师、经济学家、会计、税法方面的专家进行的群访。
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事件中的风险,是否在EB-5项目或其他投资移民项目普遍存在?
Bernard Wolfsdorf(著名移民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前任主席,现任沃尔夫斯多夫移民律师集团管理合伙人):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对EB-5及美国投资移民有一些负面影响,去年美国EB-5发放了4000张绿卡,相比去年前年翻倍。有时我们会在众多的项目中出现一颗“臭蛋”,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就不吃鸡蛋。
这件丑闻发生之后,投资者在选择项目时更加谨慎,要选择那些坚实财务基础的项目;而此次投资美国峰会,我们邀请到的都是顶尖的律师、区域中心及其他专家,这些人能给投资者讲解如何更好地实现美国梦——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生活质量更好等等。
我自己也是30多年前移民到美国的,我相信EB-5是一个很好的项目。此次芝加哥会议中心事件虽然是一个丑闻,但从另一方面,它也证明了美国投资移民这个系统在良好运作,因为一旦政府发现这个项目有问题,他们立马介入处理。换句话说,虽然刚开始此次丑闻对美国投资移民有负面影响,但是最终是对EB-5投资项目有帮助的,大家对美国的制度会更加有信心。
Stephen Yale-Loehr(康奈尔大学移民法教授、美国知名移民律师,Miller Mayer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移民法起草人之一):EB-5项目中的移民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但这也只是投资人在做决策时需要考虑的一部分。投资者还应考虑项目的财务问题、工作就会创造问题、资金返还问题等。正因为EB-5牵涉到各方各面的问题,所以需要一整个团队来帮投资者做咨询。
Ronald Klasko(美国著名移民律师,Klasko,Rulon, Stock & Seltzer, LLP法律事务所的创办人之一):我们一直在跟投资者强调,EB-5项目中牵涉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移民法方面的问题,是移民律师帮助投资人做决策;另一方面是财务的尽职调查,这需要另外的律师进行协助。
如果是财务方面的问题,比如何时收回投资、投资回报率多少等,这些是由财务顾问进行支持的。如果是移民方面的问题,我们会帮投资者分析在解除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时需要关注的就业机会创造的问题。第二,我们也会帮助投资人及其家庭在阐释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或支持。很多时候这些资金来源于房产的增值、二次抵押或出售等,我们会帮助投资者分析和制定一种最简单地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性的方法。第三,很多中国投资人在拿到临时签证,真实永久绿卡之后仍然不在美国长期居住,而是在中美之间往返,这时我们会帮助投资者分析他们怎样做才能保住他们的绿卡。
Michael G. Homeier(知名商业及移民律师,Homeier& Law,P.C.公司创始股人之一):选择一个好的项目是一个非常个人化的决定,不仅需要考量移民方面的问题,还有商业方面的问题,包括经济回报等。为了帮助投资者获取更多的信息并做出正确的决定,美国有一个防火墙,也就是美国的证券反,这个法律要求关于投资决定的所有材料都必须向预期投资者开放。证券法同时保护美国本地和海外的投资者以让他们做出正确决定。作为证券法律师,我们的工作就是保证美国的投资项目是合法的,同时想投资者公开所有关于就业创造的材料。完全公开这些信息并不保证投资人选择的项目就是适合他的,投资人还需要向投资咨询师建议。
Ronald R. Fieldstone(知名债权法律师,Arnstein& Lehr LLP合伙人):非常好的问题,我们经常从投资人、中介甚至开发商那里收到这种问题。我要从四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1、在评估项目时需要注意,开发商本身究竟有多少资金在支持这个项目,开发商究竟承担多少风险,这些风险也是投资人要承担的,这在美国叫“风险共担”。2、开发商的经验有多少。例如,酒店开发项目,开发商此前有没有开发过酒店?开发商此前有没有运营过酒店?这个运营组织是来自第三方的,还是他们自身的?……就是说要考量整个开发商团队的能力,包括开发商自己还有开发商的代理的能力。3、项目本身的质量。需要全面考量项目方提供的资料,包括项目的地点选址、商业模式等,我们叫“可行性研究”,这些是基于市场营销、财务等背景信息的。4、就业机会的保障。我们要考量这个项目的就业系数,也就项目能创造的就业数与项目需要创造的就业数的边际率,我们觉得至少得达到20%。
Ronald Klasko:投资美国协会(IIUSA)一直在致力于向中国的投资者提供最全方位的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我本人是该协会的主席,Fieldstone先生和Homeier先生都是该协会的重要成员,Steve Yale-Loehr也在这个协会中。
芝加哥会议中心的官司为持续多久?投资者会收回他们的投资吗?后芝加哥会议中心时期美国EB-5投资移民会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Joseph C. McCarthy(知名移民律师,McAdam& McCarthy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创办人):我是一名移民律师,同时也是美国绿色基金的一个区域中心。我们事务所与投资美国协会一起面向中国的投资者商讨芝加哥会议中心的事情。
此次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受害者很有希望拿到投资款,因为美国证监会已经冻结了这笔投资款,而执法机构也会决定在什么时候返还给投资人。
我们在中国发现一些投资人变得更加谨慎,他们也问更多的问题,我觉得是非常好的现象,我们相信对EB-5的信心会恢复,而且会更强。
Stephen Yale-Loehr:即使对于美国本地人来说衡量一个本地投资项目也很困难,对于外国人来说更难。EB-5项目非常负责,需要一整个团队来协作判断该项目的好坏,包括优秀的移民律师、优秀的证券律师、优秀的财务分析师和优秀的经济学家等。
投资者自身也可以采取一些行动来评估项目:1、参加类似这样的移民盛会。2、与相关行业领域最顶尖的人士合作。3、我们的律师事务所的成员也会对这些公司的网站进行尽职调查,并提出问题。
Jor Law(知名移民律师,Homeier & Law,P.C.公司创始股人之一):我也来自Homeier & Law公司,我们是商业证券律师,而非移民律师。我觉得EB-5投资与其他投资,包括对中国一些公司的投资并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就像在中国你如何判断食物的好坏、公司的合法与否一样,在评估美国公司是否合法时也会做同样的事情。我的建议是你需要雇佣一个优秀的团队进行尽职的调查,比如打电话给市政厅或者雇佣专门的商业律师去调查公司是否合法。
简而言之就是多与别人交谈,多问问题,同时保证你得到的答案与其他答案并不违背。
Ronald Klasko:在美国与移民相关的机构有两个,一个是美国移民服务与国土安全局,一个是美国国会,而国会现在正在商议一个新的移民法。在过去的一年及一年半内,移民局对投资移民加强管理,以保证中国投资移民能确实在美国创造出相应数量的工作岗位。
美国证监会在芝加哥会议中心事件之前并没有参与到美国投资移民中,而现在证监会也参与到EB-5项目的监管中,成为另外一只“安全眼”。证监会目前也在设计一套考量项目安全性的方案,相信从明年开始证监会将在EB-5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同时,2013年美国的移民法会有一个更新,对EB-5相关的条款也会有调整。一个调整是程序更加简单、等待时间更短;另一个调整是让投资更加安全。
EB-5项目在中国推广与在其他发展中国家推广有何不同?中国市场还有多大潜力?坊间有一个说法,称美国现在失业率居高不下,在中国推广EB-5项目就是为了在中国挖钱、抢人,您怎么看?
Ronald Klasko:目前为止,EB-5投资项目中中国人占最多数,达到了75%。无论从中国还是美国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中国投资者也在不断学习,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也给中国投资人上了一课。
在我的接触中,大家普遍认为中国人对美国的投资需求超过了美国现有的项目数量。
关于投资项目创造的就业机会一说,有人曾指出,很多项目方拿过往项目创造的就业数、间接就业数等数据充实推广项目创造的实际效果,以虚假信息骗取投资人的信任。请问在核算项目实际创造的就业数量时,有哪些标准是方便投资人来判断的?
Dr.Scott Barnhart(著名经济学家,经济服务有限服务公司总裁):美国移民局规定这个项目的成本与收入的数据要与行业的标准一致。投资者需要接触一些市场研究报告,并阅读这个项目的商业计划书。
租户就业问题是美国移民局的一个积极举措,他们所涉及的租户就业多是一些办公楼建造项目,这是租户就业就是指使用这些办公室的人,比如这个办公楼是一个律师事务所,那这些律师就是所谓的“租户就业”;或者这个办公楼是一个医院,那么这个医院雇佣的医生也是“租户就业”。除非这个区域中心自身拥有他们建造的这个办公楼,否则他们并不能声称这些租户是他们所创造的的就业。
我们公司的客户从没有被要求提供租户就业的补件,因为我们只建议客户把这些租户算作租赁收入,而不能算入就业岗位。
最后,我想说美国移民局在一些项目的租户就业上做的有些过分了,比如一些酒店项目里面包含的餐厅或商店的员工也被移民局排除在就业岗位之外;实际上没有这家酒店,根本就不会有这个餐厅或商店,这些员工应该被算进该酒店创造的就业机会上。
美国也有一些富豪因为高税而逃离美国,中国的投资移民也在担心到美国之后,是否也面临同样的缴税问题?
David Appel(税务师,精算师,Marcum税务和商业服务公司高级合伙人):美国与中国的缴税方式和缴税种类都不同,中国投资人要做一份更接地气的税收计划,而且投资人需要在中美两国都有一些会计或税收方面的专家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