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移民热线 0871-67126025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新)建始县景阳镇移民服务中心
景阳移民服务中心属建始县移民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社会功能是公益性服务,主要职责是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及后期扶持工作,妥善处理各类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好库区和移民的利益。
建始县景阳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59.88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59.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6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58.19万元增加了1.6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建始县景阳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59.88万元,较上年增加1.6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2025年支出总预算59.88万元,基本支出 59.8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6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万元。基本支出较2024年增加1.6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建始县景阳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经费拨款(补助)59.88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6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24万元、住房保障支付4.59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了1.6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1、建始县景阳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年拨款59.88万元, 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6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5万元,占总支出7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万元,占总支出12.69%;卫生健康支出2.24万元,占总支出3.74%;住房保障支出4.59万元,占总支出7.67%。
(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5万元,公用经费4.73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43万元,增加51.40%,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水平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2%,本年度人员工资提高,相应机关养老保险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2.2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5万元,增加7.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4.5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相应公积金基数增加。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 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主要原因九游娱乐 九游娱乐官方:本年度单位无此项资金安排。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元,其中政府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截至 2024年底,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材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金材工程”即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简称GFMIS),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以预算编 制、国库集中支付和宏观预测分析为核心应用的政府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是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规划的统称。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